消防工程验收怎么才能合格及准备材料?

时间:2021-12-28 11:59:56    浏览:657

一、消防工程验收前所需资料
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提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限于装饰装修工程);
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记录;
本单位或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
  
二、消防验收合格通过的基本条件需知
消防验收是整个项目的消防设施、结构等的验收,包括结构、装修、防火门、楼梯、电梯、配电系统、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防火墙孔洞的封堵、消防通道的畅通。
1、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2、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3、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
4、稳压系统、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
5、根据验收计划,消防水系统提前正式充水,检测验收日期之前相关给水排水设备和管路、水池、水箱应具备相应功能。各专业的安装工作应在提前7—10天左右完成,以给消防联动系统创造安装、调试联动时间;
6、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7、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8、防火卷帘门安装调试完成;
9、根据验收计划,各个与消防系统有关的联动设备(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应在调试前确保完成各自的单机试运转工作,避免出现电机反转、执行机构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调试进度,
10、配电室、各配电箱、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11、楼梯扶手、防火门、闭门器、户门、外门窗安装基本完成;
12、公共部分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安装、调试完成,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及指示方向正确;
13、穿防火墙的孔洞封堵基本完成;
14、室外消防管线贯通,双电源到位;
15、室外消防环路能够通消防车;
16、各种报验资料齐全;
17、整体工程基本完工,卫生状况较好,外脚手架拆除完毕;
18、消防系统调试、检测、验收期间,各个相关安装、供货单位应确保足够的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调试工作;
19、电气检测机电做好各楼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应急照明各配电柜负荷;
20、带消防控制的配电柜、风机控制箱以及电梯、卷帘门、门禁等二次接线图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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