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大类需要强制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场所

时间:2021-12-28 11:18:12    浏览:1722

马上要执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场所做出了明确规定。
分享13大类需要强制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场所。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丙类厂房。
2、地下、半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丙、丁类生产场所。
3、除粮食仓库外,每座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
4、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高层或高架丁类仓库。
5、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
的地下或半地下丁类仓库。
6、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1000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
7、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展览厅、观众厅等公共活动场所。
8、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博物馆。
9、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10、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电影院或乙等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11、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疗养院的病房楼。
1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1000m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1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1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旅馆建筑。
14、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5、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
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
16、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7、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8、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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