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有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时间:2022-01-06 15:54:24    浏览:5827

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很多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始转型,不过不管是哪一类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教育机构申办办学许可证,消防问题是办理过程中比较难的一部分,今天深圳兴安消防和大家分享教育培训机构有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一、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1、建筑防火: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居民住宅、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

儿童用房(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场所内严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2、安全疏散:

场所安全疏散宽度、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

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器材:

场所灭火器设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每个楼层应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灭火器设置点设置2-5具4公斤以上ABC类干粉或水基类灭火器

4、消防设施:

应当按国家规范规定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按国家规范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5、用电安全:

场所内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

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

6、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建筑面积小的教育培训机构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不到位,不常用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往往锁闭或者堆放杂物。

3、防火、动火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4、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等安装不正确,数量、照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采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很多防碰撞的设置采用海绵等易燃物装饰,需要提前对易燃物进行阻燃处理。

6、消防设施齐全,但是不可用。建议委托第三方消防维保检测服务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定期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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