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消防设施安装要求和验收标准

时间:2022-01-12 15:36:31    浏览:2085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安装前,需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设计符合性检查。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 2m。

3、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管子长度每超过 30m,无弯曲时。

②管子长度每超过 20m,有1个弯曲时。

③管子长度每超过 10m,有2个弯曲时。

④管子长度每超过 8m,有3个弯曲时。

4、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②距接线盒 0.2m 处。

③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④直线段不大于 3m 处。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 500V 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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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º。


2.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感温光纤严禁打结,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 50mm;分布式感温光纤穿越相邻的报警区域时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不小于 8m 的余量段;每个光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不小于 8m 的余量段。


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1.3~1.5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四、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安装要求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 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 0.1~0.2m。


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剩余电流式探测器负载侧的 N 线不应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不能和 PE 线相连)。


六、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的安装要求

1、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 2.2m 以上。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 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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