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现场评定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2-01-17 15:39:39    浏览:287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检查后将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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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材料的检验报告。


二、现场评定

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现场评定具体项目包括:

1、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2、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3、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

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6、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

7、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8、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9、消防电梯;

10、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14、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15、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16、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18、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

19、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 2 处,当总数不大于 2 处时,全部检查;

20、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实用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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