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2-06-07 15:31:00    浏览:899

深圳地区建筑面积300平以下场所直接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面积300以上的场所结合主体建筑情况,再看是否需要报消防设计,验收。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二)出示主体《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总图及楼层平面图;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在线客服 电话咨询 二维码

服务热线

0755-25878611

客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