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相关消防问题解答

时间:2023-04-18 17:48:15    浏览:1695

最近经常碰到一些客户咨询商业服务网点消防申报的相关问题,今天深圳兴安消防整理了几个常见问题,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首先和大家科普下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

商业服务网点,是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根据规范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常见问题及解答

1、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要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不需要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2、两个商业服务网点可以打通吗?

相邻的两个商业服务网点可以打通,但是打通后的总建筑面积不能大于300平,因为大于300平,建筑就不再属于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而是公共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无法满足要求。


3、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做培训机构吗?

具体看所在的地区有特殊的法规或政策。

大多数培训机构需要在商业区域内有实际的商业地址,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消防和安全标准,所以大多数少儿培训机构不应该开在商业服务网点内

办公属性居多的成人培训机构可以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


4、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做餐饮店铺吗?

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餐饮店铺不可以,例如火锅店、烧烤店、小炒店等。


5、商业服务网点可以做棋牌室吗?

不可以,棋牌室公共娱乐场所,不能设置在住宅建筑内,足疗按摩、网吧、歌厅等公共娱乐性场所都不可以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


6、商业服务网点需要设置哪些消防设施?

商业服务网点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可采用简易喷淋

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的时候,需要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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