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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4 17:45:54 浏览:21
消防资料的科学保存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直接影响:
事故责任追溯能力
日常维护有效性
法律合规性保障
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16):
消防设计文件(含变更记录)
1竣工验收报告(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消防产品认证证书(CCCF认证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文件
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故障维修记录(需含故障描述+处理过程+验收签字)
维护保养计划及维保记录(含维保单位盖章)
消防控制室每日值班记录(需每日填写,签字存档)
消防设施巡查记录(重点单位应每日巡查)
1、电子存档合法性:
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消防资料允许电子存档,但需确保:
使用PDF/A格式
具备电子签名/时间戳
定期备份
2、地方法规差异:
《上海市消防条例》要求重点单位将值班记录保存3年,严于国家标准,需遵循属地规定。
3、新业态特殊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站、储能电站等场所的消防资料,需额外保存设备厂商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
建立资料目录清单(参考GB 25201附录B)
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
实施双套制保管(纸质+电子)
过期资料需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
采用碎纸机或专业销毁服务
保留销毁清单备查
2023年杭州某商业综合体因缺失3年维保记录,被处5万元罚款。
深圳兴安消防温馨提示:消防资料的保存期限,绝非随意设定的数字,而是紧密围绕消防安全需求,经反复权衡与实践确定的关键标准。从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到日常运行的巡查、检测、维护记录,每一份资料在不同阶段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保存的资料为消防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坚实根基,短期留存的记录则助力当下消防安全状况的把控与分析。明晰这些保存期限,是我们构建稳固消防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