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认证范围的消防产品《消防安全标志》,新标准征求意见稿解析

时间:2022-01-13 10:39:23    浏览:628

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消防安全标志牌产品,按照标志色材的特性和照明方式等分为以下几类:

1. 普通消防安全标志牌

2. 蓄光消防安全标志牌

3. 逆反射消防安全标志牌

4. 荧光消防安全标志牌

5. 自发光消防安全标志牌

6. 搪瓷消防安全标志牌

7. 组合材料消防安全标志牌

8. 内光源消防安全标志牌

 

在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提到该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及理由”:本标准性质建议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理由如下: 该类产品为消防安全标志的载体,提供预防火灾发生和发生火灾后引导疏散以减少火 灾损失等安全信息,因此对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 储存等提出统一的强制性要求,保证该类产品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消防安全标志》标准XF480-2004、与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对比区别如下:

1. 增加了组合材料、自发光、内光源等类型的消防安全标志牌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2. 增加了铺设在地面的消防安全标志牌相关的耐磨性等要求

3. 修改了耐候性试验方法

 

《消防安全标志》XF 480-2004(6部分)已经实施多年,2014年以后纳入3C认证目录,多年来,经过产品型式检验(型式试验)、工厂生产过程检查、出厂控制检验等经验的积累和市场需求调研及信息反馈,编制组在此基础上对各类产品的几何尺寸、颜色、亮度因数、色材的附着性、耐候性、耐腐蚀性、耐水性、耐冲击性和耐燃烧性等提出通用要求并规定了切实可行的试验方法,以作为对消防安全标志类产品的基本要求,其中许多数据经过多次试验验证。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具体如下: 

1) 标志的几何尺寸、结构指标是参照GB 13495.1-2015和GB 15630的相关章节要求而 提出的。

2) GB 2893-2008是有关安全色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该标准采用了最新的国际标准, 因此本标准要求标志产品的色度和光度(第5.3条)属性规定均应符合GB 2893-2008的要求。

3) 色度和光度要求(第5.4条) 5.4.1和6.4.4条中规定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激发光源以及激发时间,同时充分考虑了 我国蓄光材料开发的世界领先地位和资源丰富等特点,最小发光亮度值由上一版的 7mcd/m2提高到20mcd/m2,远高于其他国家规定的3mcd/m2。基于以上原因,对于激发照度和发光时间,标准中规定由生产单位在产品型号编制和送检时自己申报,没有采用其他国家规定的1000lx和30min、60min等指标。这样,我国具有优势的产品可以在较低的激发照度,如100lx、50lx条件下在30min、60min、甚至120min、180min能够达到最小发光亮度技术指标,这样能够给使用部门提供更多的照度环境选择, 同时又能够规范市场,有效地抑制低性能产品的流通,让具有技术和原材料优势的企业占 据市场主动权。对于使用环境无法达到产品要求的照度,本版标准增加了可以采用内部照明的安全标志牌(不包括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规定的疏散指示标志), 提出了安全色光和亮度对比度等要求,规定了试验方法。针对人防工程、仓库、地下工程等人员稀少或长期无人的场所,考虑到能源问题和易 维护的特点,本版标准增加了自发光类标志牌。自发光标志牌的发光管内充有氢的放射性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同位素气体,能够持续发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该产品在英国、日本等地早已应用。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就发布了JIS Z 9115-1979 《自発光安全標識板》标准、英国在八十年代也发布有BS 5499-2:1986 “Fire safety signs, notices and graphic symbols part 2:Specification for self-luminous fire safety signs”,近些年,相关产品在我国也有制做使用。在本版标准中参照这些国外标准,对自发光类标志牌的色度和光度要求(第 5.4.2条)、物理性能(第5.12条)、放射性(第5.13.2条)等提出要求并规定了试验方法。

4) 耐候性(第5.5条):鉴于安全色对光照老化比较敏感,做室外暴露试验时间需几年,标准中规定采用GB/T 26443—2010规定的四种人工加速老化方法的任意一种进行试验,各指标应得到了满足。此条规定的试验方法修改、扩充了2004版的方法。

5)色材的附着性(第5.6条)分为色漆和色膜两部分。由于GB 1720的方法在轨迹的边缘区域易人为造成脱漆等影响,故对色漆采用GB/T 9286的试验方法;对色膜参照GB 5768.1~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3部分)等标准而提出了具体指标。

6)为了防止基材在室外腐蚀的环境下过快地锈蚀,考虑到基材的特性,保留了2004 版标准中的耐腐蚀性要求(第5.7条)并采用了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耐水性(第5.8条)采用了JIS Z 9107中的相关条文,相对于GB/T 26443—2010 《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中规定的方法更具有对比性。

8)保留了2004版标准中的耐冲击性(第5.9条)要求,新采用GB/T 26443—2010《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参照ISO 17398:2004的GB/T 26443—2010

9)为了防止在火灾中安全标志过快地遭到损坏,针对目前所用的基材特性,耐燃烧 性(第5.10条)除了保留了2004版标准中对塑料基材的氧指数要求外,对其他非金属板材采用了简单易行的GB/T 5169.1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10)根据调研国内外使用场所、结合疏散标志实际使用的研究,在有烟环境和紧急疏 散状态下,铺设在地面的疏散指示标志更能发挥作用,因此能够铺设在地面的标志得到越 来越多的应用。为了防止该类标志的过快磨损,本版标准增加了耐磨性(第5.11条)要求。按照GB/T 1768规定试验方法,提出了性能要求并规定了不合格判定指标。

11)物理性能(第5.12条)是针对自发光类标志牌的新要求,详见前3)所述。

12)放射性(第5.13条)中的蓄光类标志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与了2004版标准一致。本条增加了针对自发光类标志牌的新要求,详见前3)所述。

13)密着性(第5.14条)、耐热骤变性(第5.15条)、耐碱性(第5.16条)、耐酸性 (第5.17条)均是保留了2004版标准中对搪瓷类标志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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