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评价低将提高“双随机”比例

时间:2023-08-10 11:11:15    浏览:802

深圳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规范》(DB/T338-2023)已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开始组织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将于每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上一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能力等级评价,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分为 A 级、B 级、C 级、D 级,并依据评价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评价低将提高“双随机”比例。


一、评价机构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由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组织实施

2、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成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专家库,成员应包括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火灾防范等领域的专家。


二、评价程序

1、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上一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能力等级评价。

2、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结合报备情况确定本年度需进行能力等级评价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并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交附录 F 规定的佐证材料。

3、 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本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专家组,推选组长并向社会公示。

4、 专家组应按照本章节相关规定确认名单、审查佐证材料并进行评分,给出评价结果。

5、评价完成后,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在结果公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评价结果进复评,并将复评结果给予公示。


三、评价方法

1、专家组确认名单后进行佐证材料审查,按照附录 F 进行评分,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以确认相关佐证材料。

2、评价过程中,专家组发现有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停止评分并直接上报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

3、 专家组按附录 F 逐项审查佐证材料并进行评分:基础分为 100 分,评分项分为扣分项与加分项,按照 100 分减去扣分项分值,加上加分项分值,最终得出总分值。专家组组长组织填写附录 G。

4、根据总分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分为 A 级、B 级、C 级、D 级,如表 下图所示。

登记分值表.jpg

四、评价结果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结果如下:

A 级:表示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水平、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等为“优秀”;

B 级:表示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水平、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等为“良好”;

C 级:表示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水平、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等为“一般”;

D 级:表示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水平、履约能力、信用评价等为“较差”。


五、结果应用

1、 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依据评价结果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信用监管,将评价结果同步至广东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和政务客户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2、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依据评价等级实行以下差异化监管措施:

a) 评价结果为A级的,可降低消防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

b) 评价结果为B级的,按既定消防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

c) 评价结果为C级的,提高消防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

d) 评价结果为 D 级的,提高消防监督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3、对评价结果为 C 级、D 级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函告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并指导其实施政策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

4、 深圳市消防主管机构应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消防违法行为和所受到的行政处罚进行曝光,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

5、 采购人进行消防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时,应充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结果。


深圳兴安消防: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为维保客户利益维护,兴安集团要求旗下所有维保项目人员严格遵守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争取年年获得优秀的等级评价。

附上评分加分项与扣分项细则表:

评定等级3.jpg评定等级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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